
作者 | Garry Tan
譯者 | 王豔妮,責編 | 郭芮
以下為譯文:
上周我一直在西雅圖,關於這座城市的昔日記憶又湧上了心頭。我之前住在那裏時曾經做過一個讓我損失慘重的職業選擇,我想把這件事分享給大家,希望你們不會重蹈我的覆轍。
我叫Garry Tan,是一名VC(風險投資人)。我一開始做的是工程師、設計師和產品經理的工作,如果你沒看過我YouTube頻道以前的視頻,那麼我想說的是,我在頻道裏會教給你一些我自己的血淚教訓,首先就是最痛苦的一課:一個讓我錯失2億美元的錯誤。
我2003年的時候剛剛畢業,而我的朋友們則與Peter Thiel一起開了家公司,他們讓我飛去和Peter共進晚餐。

那大約也是Peter給Facebook寫了一張五十萬美元的支票、並成為億萬富翁的時候。他當時就是一位偉大企業家,隻不過當時還不是人們所熟知的這個億萬富翁而已。
他看著我說:“Garry,你在微軟做什麼?你在浪費時間。” 請各位看官記住,我當時才23歲,對創業公司一無所知,對金融界一無所知,我當然也不知道創業這種事情是如何開始的。
他說:“Garry,我十分確定這對你來說是正確的選擇,你需要立馬辭職。”
他問:“你在微軟工作一年掙多少錢?”
當時我的工資是一年7.2萬美元,確實是大學剛畢業時最低水平中的最低水平。他拿出他的支票簿,給我寫了一張支票。
“去兌現這張支票,然後辭職。這對你來說是零風險的機會。”
我說:“非常感謝您,Thiel先生,但明年我可能會升為60級。”
——這真是大錯特錯的決定。這個錯誤讓我損失了至少2億美元的股權,Palantir現在的身家達到了200億美元,甚至不止這麼多。
後來,我確實以10號員工的身份加入了公司,我得以從頭開始建立他們的主要產品團隊之一。我學到了很多東西,事情最終朝好的方向發展了,但在你思考該去哪裏工作的時候,我的教訓仍然值得銘記於心。

科技巨頭是了不起的,比起2003年更是如此!
選擇在Facebook、Apple、Amazon、Microsoft和Google工作的正當理由非常多。實際上我在2004年就曾拒絕過Google的麵試,但在當時,大多數斯坦福工程師對創業公司的態度是:雖然他們做的事情很有用,但尚不清楚能否賺錢。

上圖是底部的282家和頭部的5家公司的史坦普500股價指數對比
在2019年,很難相信Google之外的任何其他公司能賺到錢。

如果沒有股權,那你賺的錢隻是一小部分
盡管這些公司給的薪水豐厚,但實際上,軟件在社會中所做的事情、所創造的價值要比他們付給你的薪水高得多。扣除所有費用後,Google在每名員工身上得到的淨收入實際上為每年160萬美元。

如果你在該組織的工程、產品、設計、市場營銷等領域工作,承擔著一個建造者的角色,那麼你必須明白自己所創造的價值很大,可能是你工資的10倍甚至100倍,而你能真正得到這種潛在價值的唯一途徑就是擁有股權,這意味著要麼自己成為創始人,要麼去一個能給你不少股權的早期創業公司工作。
我的朋友,在西雅圖Shelf Engine的Bede Jordan,總結的最好:“如果你不去為自己的夢想工作,就會有人讓你去為他們的夢想工作。”
在科技巨頭工作的優勢:
好處如下:你可以將產品送到數以百萬計的人手中,挺酷的。第二,這類工作非常穩定,你將學到為人們製作產品的最佳技術,這真的挺重要的。第三,你將遇到很多非常聰明的人,將來你可能希望與其中一些人一起共同創業。
在科技巨頭工作的弊端:
顯然,弊端有很多。如果你想做出點新東西,那麼在大型組織中想做到這一點會很難。你必須善於談判,必須善於贏得別人的讚同,必須善於搞政治。這些確實是很有價值的生活技能,但是這些與技術或產品開發上的精通是分開的,你應該對如何分配時間心中有數,尤其是在年輕時。

你是要保持現狀,還是要做出新的改變?
在初創公司工作或自己創業的真正理由:並不是為了錢。
在較小的地方工作或創辦自己的公司時,有兩樣事情真的讓我很喜歡,那就是可以非常直接地接觸用戶、客戶、以及他們遇到的問題,這意味著你可以對他們和他們所發生的事情產生同理心,然後你可以直接解決它。這個周期很強大,你越早了解如何在職業生涯中實現這一周期,你的事業就會越好。
如果你能自己開發軟件以及為他人開發軟件,那麼你一旦成功就能創造數億美元的價值。這就是我自己在嚐試並鼓勵你也去做的事情,我的意思並不是說你不應該去巨頭工作。
我是說你大概應該在它磨去你的鬥誌之前離開。
不要犯我犯過的錯誤,去犯那些還沒有人犯過的錯誤吧。

開發者怎麼看?
1、
Keithwhor:這文裏彌漫的悲觀情緒真的使我感到苦惱。我讀過關於企業家精神正在走下坡路的軼事,但是讀了這麼多對創業公司的負麵看法讓我很痛苦。我們積極地訓練年輕人去規避冒險,這會讓我們自食苦果——尤其是如果其中一些年輕人本來有誌投身於,比如說,應對氣候變化的初創公司的話。
看吧——Garry在23歲時就認識了Peter Thiel,這種機會我連想都不敢想。我23歲時身無分文,和父母一起住在多倫多的郊區。我甚至不認識其他軟件工程師,我認為這裏有很多人能夠理解這種窘境。
僅僅因為他更早地享受到了社會紅利,並不意味著他得到的教訓就是錯誤的。我23歲那年在一家創業公司工作,在多倫多從事初級工程工作,收入少於Garry,每年5.75萬加元。我積極參與開源項目,接著第二年去了另一家在舊金山的創業公司工作,每年12萬美元。
後來創業公司的項目失敗了。在被Google和Facebook(兩次)拒絕後,我在一家生物技術創業公司工作了一小段時間。三個月後,我離開了這家初創公司,開始經營自己的公司。到今天,四年過去了,很幸運地,我們已經能夠與SV領域中的一些大公司合作了。
我認為Garry可以講一個更好地故事,不是他錯過了2億美元,而是那些初創公司基本上建成了他的人脈網絡,因此——多年後——他將是與Alexis Ohanian合作的一個著名VC,為下一批令人興奮的公司注入資金。2億美元是一個引人注目的標題,但不是真正的實質內容。真正的實質是——他是如何在23歲時與Peter Thiel相遇的,別人又該如何重現這種機遇?
在我剛剛講述的關於自己的故事中,我在初創公司工作的經曆很幸運。我沒有怎麼賺到錢,但是發生了很多有趣的事情:
我在舊金山的第一份工作使我結識了一位產品經理,他曾與Dropbox的1號員工Aston Motes是同學,Aston最終成為了我今天所經營公司的投資者。
倒閉的第一家公司的創始人向我引薦了AngelPad,這是給了我第一筆5萬美元融資的加速器。我曾經在一家失敗的初創公司中擔任工程負責人的事情對此有所幫助:表明了我全力以赴的精神(另外:YC拒絕了我兩次)。
我工作的生物技術公司是由兩名SpaceX早期雇員創立的,其中一名後來也成為投資者。
不要為了賺2億美元而去初創公司工作。在初創公司工作是因為你將與風險概況更可能整體上產生超額收益的人一起工作,你將有機會加入或創建一個由卓越的人組成的社區,這些社區的總體表現要優於你自己單槍匹馬可以做的一切。也許有一天你會成為CEO,也許不會,但隻要你努力,無論怎樣都很有可能會出人頭地的。
而且不要讓這裏的評論阻擋你。初創企業很艱難,但它們也非常厲害。很多個夜晚我都是哭著入睡的——既作為一個員工也作為一個CEO——但這段經曆於我來說仍然是千金不換的。經過了這些事,我變成了一個更好的人。
2、
Novok:原因在於數額上的改變,現在的創業公司和科技巨頭之間的鴻溝比2010年要大得多。此外,除非你有內部訪問權限並加入一家風險很高的天使投資公司,否則獲得一個說得過去的package的可能性非常低。而且,上市公司還顯示出+3倍的收益,這可能使數額差距更大。
一個在初創公司非常幸運的案例:
我是一個普通的初級人員,在一個價值500萬的A輪公司獲得了2.5萬的股票。4年後,同一家公司的估值達到200倍,達到了10億美元,我在4年內又獲得了5千個股,因為該公司的價值已經上漲了很多。由於稀釋,此時我的股票價值不是600萬,而是60萬。因此,即使在這種非常積極的情況下,與在大型高科技公司的晉升相比,我的差距在正負10到20萬之間,但更糟糕的是,我無法賣出股票。該公司後來失敗,所有這些股票僅在最後一輪10億美元估值之前的次級債券中賣出約4萬美元。
考慮到這還是好的情況下的案例,為什麼我要在一家初創公司工作呢?擁有如此豐富的資本並在天使創業公司中擔任1-5號員工,我很可能成為創始人並在那時創立自己的公司,或者加入明顯即將成為下一家巨頭的公司,當時是Facebook。
我們能用來試錯的時間隻有那麼多,也許在50歲之前有5年。如果能快速失敗的話,可能時間還多一些。
3、
Jorblumesea:我真的認為問題在於,許多初創公司沒有提供補償,也沒有發揮自己的優勢。薪酬的不足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得到補償,但是我經常發現,初創公司的許多工作並不比他們的巨頭競爭者們更有趣。從理論上講,對於初創企業而言,你會為了其他方麵而犧牲報酬。但現實並不是這樣的。
你們做的工作可能很相似,但你收入是同行的50-75%。至少這是我在創業公司的經驗,極少數好的挑戰隻有自己價值的一半的薪水。
4、
Munchbunny:我認為有兩點非常重要,但在這些討論中沒有得到重視。
你的成功與你的人脈息息相關。你是否遇到過有人願意為你寫一張7.2萬美元的的支票作為加入某初創公司的簽字費?(請參考Garry Tan的故事。)我敢打賭,世界上絕大多數人與這種機會根本不沾邊。我的意思不是說任何人都做不到,而是如果你想自己人為製造這種機遇,則可以通過人脈來做到,而不是通過冒風險。
不是每個人都把事業放到第一位的。我完全同意鼓勵年輕人去冒險,但是對於很多人來說,這不是正確的選擇。大多數人都想建立自己的事業,但並非每個人都想像創始人那樣將事業融入生活。
我的整個早期職業生涯都在初創公司工作。我遇到了很多有趣的人,學到了比同等的大公司所能教給我的更多的東西,我對此沒有絲毫後悔。但是,我也意識到,絕大多數初創企業也隻是在埋頭苦幹而已,不一定是在“冒險”。我的經曆使我對為初創公司的工作態度更加謹慎。
如果你想要一種可能會帶來金錢、權力(但肯定會帶來有趣的人和好玩的故事)的有趣生活,請找到你自己喜歡的想法並開始做點事情。如果你想要一條可靠的途徑來賺錢,請加入一個處在成長階段的公司或一個科技巨頭,然後就埋頭幹活吧。
原文:https://blog.garrytan.com/working-for-microsoft-cost-me-200-dollars-mill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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