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幸的是,高曉鬆所擔憂的問題成了現實。最近筆者在網絡上發現了這本人工智能詩集的電子盜版,掌閱科技盜用了這本詩集的版權,在APP上自主發布,還有一些網友在威風客戶端上傳小冰詩集的鏈接,引用小冰的詩如“樹影壓在秋天的報紙上,中間隔著一片夢幻的海洋”有些網友已經在下麵跟帖評論。這讓人們不得不對此問題給予關注,究竟未來人工智能著作權應走向何方?



實際上,有關人工智能的著作權問題,已經有人在進行著討論與研究。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教授熊琦認為在人工智能創作的作品究竟是否能夠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的問題上,主要有兩個評判標準,“第一是人工智能所生成的內容是否達到了最低限度的創造性第二,人工智能所生成的內容是單純的機械計算和程序推演,還是屬於人工智能設計者的行為。”對於第一點的回答,現在根據人類與人工智能創作作品的表象來看,無法區分和界定創作性的最低限度,因此無法來評判人工智能的作品是否能夠稱為創作。那麼討論的關鍵點就要落在第二個問題上,人工智能的創造性是否是由人類設計者來完成的,並且人工智能具有進行價值取舍的能力,將無意識和無條理的數據能夠排列成可被理解和欣賞的作品。微軟小冰在這一點上,已經初具雛形。北京海外知識產權保護聯盟副秘書長馬德剛律師認為,“保護著作權的理由之一是,通過給予著作者一段法定的期間,排他地享有著作權,以鼓勵作品的創作和傳播。”在這一點上來看,微軟小冰的作品已經廣泛的傳播並受到大眾的喜愛,同時滿足作品的獨創性並能夠被人類認知和傳播,因此小冰的著作權應該被給予保護。

微軟小冰與人類用戶的日常對話,展現出了與人類相似的情感意識,在她創作的詩作中也流露出與人類相似的情感,並能夠讓人類在閱讀之後產生共鳴。小冰的創作原理十分符合熊琦教授所說的自主性內容的生成,即“計算機程序基於所有者提供的素材自行生成新的內容,且相同素材每次所生成的內容皆不同。”微軟小冰通過深度學習了512位詩人的作品,並且已經具備了圖像識別和自主生成的能力,每次在識別不同的圖像時都會生成新的內容,因此在這一層麵上來看,微軟小冰的作品在著作權法上已經可以視為代表所有者意誌的創作行為。

筆者認為,微軟小冰的作品應給被給予著作權上的保護,在日本,人工智能創作的音樂的小說已經被納入法律的保護範圍,小冰的創作不能就像現在這樣被隨意地抄襲和引用,未來微軟小冰將有更多的作品麵世,是時候給小冰一個交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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