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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jiax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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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跟你被欺騙掉的感情和貞操相比,這手機跟電腦的損失算什麼?根本不值一提。我經常勸告那些小青年,你們談戀愛可以也必要。但不一定要同居啊,婚前同居像你這樣不成功就分手,付出的代價遠遠無法用手機和電腦來相比的。這個前男朋友,臨走連一隻手機和電腦都不放過,是個十足的渣男無疑。你連這種人也會跟他同居,那也隻能怪自己了。現在要得到就收了,要不還我看就算了,鬧起來有損你的形象,影響不好,反而更吃虧。畢竟今後還是要為人妻為人母的。
也許是男的花錢買的?這種人分手就對了!你會遇到更好的!加油!
876512846雪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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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半年,如此分手,都反映出生活的輕率。短短幾十年,人生多不易,而婚姻在人生中占有絕大比重,因而在擇偶的問題上,要慎之又慎,雖說人生如戲,但萬萬不能戲弄人生。一點東西是小事,生活幸福才是人生的大事。
遇人不淑,你就當是個教訓吧。當然,報警也是可以的,這個需要自己把握。
有了故事的開頭,劇情該如何發展?是否會有前傳,是否會有續集?拭目以待…
至於什麼原因分手誰的毛病不說,不過不管什麼原因都不能拿人家的私有東西,更何況手機,電腦,個人覺得這樣的情況女方可以報警,要回自己的東西。
fallen丶angel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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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咋辦,拿走不謝,既然是已同居半年,多少都有點點感情,這些都是身外之物,他喜歡就讓他拿走好了,女不跟男鬥。
memory丶咿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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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對方不是真心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隨他去吧!思想想開點,從心裏徹底把他刪除掉!上一次當,學一次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