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talhandsome
回答數:41 | 被采納數:55
什麼手機?關於手機電池保護和充電
1、 鋰電池根本不用激活
對於鋰電池的“激活”問題,眾多的說法是:充電時間一定要超過12小時,反複做三次,以便 激活 電池。這種“前三次充電要充12小時以上”的說法,明顯是從鎳電池(如鎳鎘和鎳氫)延續下
來的說法。所以這種說法,可以說一開始就是誤傳。因而手機買回來後充電最好按照標準時間和標準方法充電,特別是不要進行超過12個小時的超長充電;
2、 電池壽命與充電次數無直接關係隻與充電周期有關
說通俗點隻與你的電池一共衝過多少電量。有關鋰電是有“充電周期”的說法的,就是說幾次充電總充電量為100%時,才算一個充電周期。不用擔心你的手機在電腦上插來插去會對電池有傷害;
3、 過充等於白充 ,過充將你的手機置於懸崖邊上
有些人認為雖然手機已經提示充電完成內部可能還沒充滿因此衝滿之後再充一段時間時間(充電過程中突然斷電情況除外)其實,鋰電池或充電器在電池充滿後都會自動停充,並不存在鎳電充電器
所謂的持續10幾小時的“涓流”充電。也就是說,如果你的鋰電池在充滿後,放在充電器上也是白充。而我們誰都無法保證電池的充電保護電路的特性永不變化和質量的萬無一失,所以你的電池將長期
處在危險的邊緣徘徊。這也是反對長充電的另一個理由。此外在對某些機器上,充電超過一定的時間後,如果不去取下充電器,這時係統不僅不停止充電,還將開始放電-充電循環。也許這種做法的廠商自有其目的,但顯然對電池的壽命而言是不利的。同時,長充電需要很長的時間,往往需要在夜間進行,許多地方夜間的電壓都比較高,而且波動較大。前麵已經說過,鋰電池是很嬌貴的,它比鎳電在充放電方麵耐波動的能力差得多,於是這又帶來附加的危險。因此,充電最好按照標準時間和標準方法充電,不要過充;
4、可怕的“過放”
電池因過度放電而導致電壓過低,以至於不具備正常的充電和開機和長時間充電一樣流傳甚廣的一個說法,就是“盡量把機器的電池的電量用完,最好用到自動關機”。這種做法其實隻是鎳電池上的做法,目的是避免 記憶效應 發生,不幸的是它也在鋰電池上流傳至今。再次重申我們用的可是鋰電池壓.鋰電池和鎳電池的充放電特性有非常大的區別,各種技術資料都強調過充和過放電會對鋰電池造成巨大的傷害,特別是過放。手機提示電量過低就充電;
5、手機充電時盡量避免使用手機
6、 長時間不使用手機,過一段時間(一到兩個月)就是沒使用,也衝一下。前幾次可能覺得電池不是太頂用,過幾次電池就恢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