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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決網戀期間,男方給女方花了4000多買了一部手機,分手後男方要求歸還,請問下,女方需要理會嗎?

提問者:打不開_parasol  |  瀏覽次  |  提問時間:2020-07-24  |  回答數量:1

網戀期間,男方給女方花了4000多買了一部手機,分手後男方要求歸還,請問下,女方需要理會嗎?這種情況男方說不歸還要報警處理,請問有用嗎?這個是自願買的不是借也不是其他原因!女方需要理會嗎?

已有1條答案
遲穎°

遲穎°

回答數:102  |  被采納數:34

這是男方對女方當初的贈予行為,即便現在分手,男方也無理由索回,因為這種贈予民事行為已經終結。
2020-07-24 11: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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