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外媒體The Verge報道,Uber與穀歌Waymo的官司還在持續發酵中,雙方仍然在對關鍵問題進行爭辯。不過在外人看來,Uber最近一輪的表態顯然表示他們已經服軟。Uber提到他們仍然在其自動駕駛汽車中使用市場上現成的技術,而非穀歌Waymo的專利技術。

Uber認輸了?承認無人駕駛技術不如穀歌(圖片來自於Forbes)
Uber總法律顧問安吉拉·帕迪拉在一份聲明中表示,Waymo的禁令動議是“一發啞彈”,他們認為這1.4萬份被懷疑從穀歌Waymo竊取出來的機密文件中任何一份都沒有存儲在Uber服務器中。Waymo認為我們的多鏡頭激光雷達與其單鏡頭激光雷達相同,這顯然是錯誤的。
但是,穀歌顯然並不認同這樣的說法。Waymo發言人在一份聲明中表示,“Uber聲稱它從未接觸被竊取的1.4萬份文檔的說法至少是不誠實的,原因是他們拒絕搜查這些文件所在的地方。Uber在使用在使用這些商業機密來開發其激光雷達技術,這一點在它們的激光雷達電路圖和向內華達州車輛管理部門提交的文件中都得到了證明。
上個月Uber技術公司提交的法庭文件顯示,去年10月28日Waymo尋求對兩起針對Uber其前員工、工程師安東尼·萊萬多斯基的起訴進行仲裁。法院記錄顯示,這起訴訟仲裁中也不可避免的出現了有關商業機密方麵的爭議。Waymo認為萊萬多斯基利用商業機密把離職員工秘密招到Uber公司去。 萊萬多斯基曾長期供職於是穀歌的自動駕駛部門,隨後加入創業公司Otto,這家公司去年已經被Uber收購。
今年2月份的時候,穀歌無人駕駛汽車業務Waymo正式向舊金山聯邦法院提交訴訟文件,他們認為Uber公司竊取了他們無人駕駛相關的商業機密。這次訴訟主要是因為Otto的幾名員工竊取了穀歌自動駕駛汽車項目的技術信息,而在去年Otto正式加入Uber旗下。粗略估計,Uber使用這項技術已獲利超過5億美元。
Waymo認為Uber的這種行為屬於不正當的商業競爭。Otto和Uber竊取了Waymo的知識產權,它們不必開發自有技術,避開了風險,不用投入時間和費用。同時,這項技術給他們創造了巨大的利潤,並且不用承擔風險,這對於真正致力於研發新技術開拓新領域的廠商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
這次主要竊取的技術是有關激光雷達的電路板,他們認為自動駕駛汽車部門前經理安東尼·萊萬多斯基離職之前下載了大量的專利文件和機密文件,數量超過1.4萬份,其中就包括了LiDAR電路板設計資料。而在2016年5月,萊萬多斯基離開穀歌,跳槽Otto,隨後他們就被Uber所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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